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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8号,星期一 快速评论
摘要Ecg知览论文网
对“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立功减刑制度,作为减刑制度的表现形式之一,实则是一种激励制度。该制度旨在鼓励服刑人员改过自新,通过重新发挥服刑人员自身的社会价值,积极创新,为社会的发展多做贡献,争取顺利回归社会,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但由于这项减刑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化、许多标准不明确,导致实践中执行不统一,屡屡被某些人用以谋取不法利益甚至诱发腐败,或是成为个别服刑人员逃脱法律制裁的“捷径”。Ecg知览论文网
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减刑制度中存在以下问题:在实体层面中,存在 “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法律概念缺失,具体标准不明确,一些适用规定不全面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监狱的程序实施不合理;对服刑人员的创造过程、原始减刑材料监管不到位;申请专利渠道不统一;减刑提请权被监狱垄断,检察监督难以介入;审理程序行政化、形式化,影响减刑案件的办案质量;各方监督力量薄弱,法院的监督形同虚设、检察院事后监督滞后、社会监督流于形式,导致无法及时发现并纠正减刑程序中的不当现象。因此,笔者建议完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明确相关认定标准和减刑程序,构建严格的刑事追究和监督制约体系,对违法减刑予以撤销,希望推动“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减刑制度的审查实质化与程序公开化,发挥刑罚机制的威慑作用,堵住制度漏洞,使减刑制度在阳光下得以顺利运行。Ecg知览论文网
本研究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立功减刑制度的现状,并引出该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详细分析“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立功减刑制度中存在的实体和程序性问题;第三部分针对前述问题探讨可行的解决途径。Ecg知览论文网
关键词: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立功减刑Ecg知览论文网
第一章 绪论Ecg知览论文网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意义Ecg知览论文网
刑事执行是刑事法律运作的最后一个环节,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功能,关乎整个刑事法律运作的价值追求和目标的实现。而在刑事执行制度中,刑罚变更执行最为深刻地体现了矫正和重塑犯罪者人格的重大意义,因此,必须兼顾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制度设计,从而实现减刑的制度价值。“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减刑制度作为减刑制度的表现形式之一,其实体与程序具有强烈的不可分性,对于此类减刑案件的裁判能否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所信服,实体公正能否得以实现,与完善的立法、公正的提请程序、审批程序以及强有力的监督密不可分。本研究始终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无论是分析“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减刑在立法和司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还是对解决途径的探讨,都注重兼顾二者,具有较强的整体性。Ecg知览论文网
专利制度本是用于激励发明创造、保护创新成果的科学制度,将“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本意是激励服刑人员改恶向善,重新发挥自己的社会价值,同时为自己争取合法合理的奖励,应是一举两得之举。但在个别服刑人员眼中,这种制度却成了逃脱法律制裁的“捷径”。 这种变了调的专利申请不仅歪曲了发明创造的本意,也为一些灰色交易带来可乘之机,不可不令人警醒。反观当下,我国关于“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减刑虽然在实体规定方面正在逐步完善,但在具体认定的法律标准和司法解释方面仍然匮乏,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诸多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同时,对于该类减刑案件的程序规定也含糊其辞,没有统一的实施细则,导致实践中执行不统一、审理程序模糊、监管缺位等问题。 因此,本研究意在通过梳理我国现有的关于“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减刑制度,反思该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不足,并建议立法机构能进一步细化规则、明确认定标准,司法机关能严格依法定程序执行,合理构建减刑监督体系,以期使“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减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得以良好运行,使监狱真正成为改造服刑人员、创造新生的摇篮。Ecg知览论文网
第二节 文献综述Ecg知览论文网
虽然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减刑制度日趋完善,但是在“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减刑实体法的建立和程序的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导致实践中出现“买发明、假立功以获取减刑”的违法乱象,其中以原足协副主席南勇、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借”“发明创造减刑服务产业链”获“假立功”得以减刑案件为典型,从而暴露出该类减刑制度在实体认定和程序执行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因此学者就这类问题展开了研究。Ecg知览论文网
目前而言,在国内,学者对于“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减刑制度的一般理论研究,主要包括“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法律概念、认定立功的标准、制度本质等方面的研究。例如赵蓉、吴思思在其《我国立功减刑制度中发明创造与技术革新的认定研究》中着重阐述了如何通过运用层次分析法确立发明创造立功等级,以解决当前我国在发明创造与技术革新构成立功具体认定中法律标准和司法解释的匮乏以及认定该类减刑存在的随意和不确定性问题。王辉在其《认定服刑人员专利为立功表现之问题研究》中所述,目前我国在认定服刑人员专利为立功表现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认定标准不统一,其原因在于立法技术粗糙、法律解释滞后、专利保护意识不强、服刑人员权利保障意识缺失、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作祟,孙暘在《我国服刑人员减刑法律问题探析》中认为专利减刑制度的本质体现了刑罚执行的经济性原则。董文辉在其《我国减刑、假释制度改革研究》中提出有“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的“重大立功表现”情形并代表服刑人员人身危险性有所减少,同时认为对于“重大立功表现”不以“确有悔改表现”作为必要条件,有过于追求功利性价值而忽视其改造效果之嫌。Ecg知览论文网
学者在“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减刑程序研究方面,则主要集中在对监狱对服刑人员创造过程的监管、服刑人员的专利申请、减刑的提请、法院审理及监督制约等方面。例如潘存斌在其《减刑适用中几个实践问题的探讨》中指出,监管场所对服刑人员的发明创造过程没有具体的监督措施,导致认定发明创造人难度加大,同时申请专利过程没有较为完善的规定,监管场所与监督机关只能针对专利进行事后审查,出现被动局面。张艳峰在其《从经济法视角浅析监狱服刑人员发明创造及表彰奖励》中所表达的观点与潘存斌有相似之处,他认为监区在管理服刑人员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监狱根据具体情况成立相应的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对服刑人员在监内的发明创造进行监管,以预防狱外人员发明创造,转移给狱内服刑人员申报,为其骗取假立功。姜瀛在其《服刑人员发明创造减刑之“实践乱象”及其法律对策》中指出出现“专利减刑产业链”之乱象的直接原因可以归结为减刑考察程序的形式化与监管机制的缺位,他认为应推动发明创造减刑程序的公开化与审查的实质化,发挥刑罚机制的威慑作用,追求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王伟在《被司法程序遗忘的角落——对减刑程序的理论反思》中就减刑程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我国行刑变更诉讼程序的结构宜采用审判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和检察机关相互制衡的“三角结构”。Ecg知览论文网
在国外研究方面,国外减刑制度存在重假释轻减刑现象,如张瑞婧在其《论中国的减刑制度》中提到,相对于减刑制度,国外适用更多的是假释制度,并建议可以借鉴德国充分给予执行机关及被裁判者司法参与权的做法和减刑权的层层限制制度。除此以外,法国的减刑制度给我国减刑制度的启示是,应更加注重犯罪分子重回社会后的社会适应力。而在国外减刑制度历史沿革方面,张亚平在其《法国减刑、假释程序司法化演进及其启示》中通过总结法国减刑、假释程序的司法化过程,启示我国减刑、假释程序的司法化应以实体制度的改革为先决条件,兼顾公正与效率,不能背离刑罚执行的目的。在减刑程序上,张忠斌、车志平在其《减刑、 假释工作运行机制之重构》中提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减刑、假释制度存在着共性,并强调域外减刑、假释制度及实践操作经验对我国极具借鉴价值。Ecg知览论文网
通过对以上学者理论的加以梳理,笔者认为对概念的清晰界定与理解是十分重要的,学者虽通过各个角度阐述“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概念,但并没有统一的解释,对认定立功造成一定的困扰。同时,在实体层面上,学者对于“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立功的认定标准观点并不统一,且具有滞后性,需要结合新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厘清标准、梳理问题。在程序运行方面,国内针对“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减刑程序的研究比较零散,更多的是在总体减刑程序中一笔带过,能够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对该类减刑程序研究的不多,而国外并没有发明创造减刑的相关规定,只能参考一般的减刑制度进行研究。因而对“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减刑制度的研究必须从整体性和特殊性进行考虑,使之体现法律的严谨和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Ecg知览论文网
第三节 研究方法Ecg知览论文网
一、文献研究方法Ecg知览论文网
本研究采取文献研究的方法,对国内关于“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制度研究的论文、期刊、专著等进行阅读,对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参考,进行本论文的写作。Ecg知览论文网
二、系统研究方法Ecg知览论文网
本研究采用系统的研究方法,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无论是分析“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减刑在立法和司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还是对解决途径的探讨,都注重兼顾二者,使本研究更具有全面性和整体性。Ecg知览论文网
三、规范分析方法Ecg知览论文网
本研究通过规范分析的方法,对法律及司法解释进行仔细研读,从而得出“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减刑制度在实体规定和减刑程序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据此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立法、规范减刑程序的解决思路。Ecg知览论文网
第四节 创新之处Ecg知览论文网
目前关于减刑制度的文献研究较多,形成了一系列理论研究成果。但从研究视角来看,国内外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减刑制度的整体研究,专门对“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减刑制度进行的研究寥寥无几。因此,本研究充分考虑“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减刑制度的整体性和特殊性,结合相应的研究理论和成功,一方面从整体上对“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减刑制度的实体和程序层面进行研究,形成一个统一的体系,另一方面结合新的司法解释形成有针对性的理论,对司法实践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想法。期待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此项减刑制度的发展完善提供思路,更为有效地解决实践问题。Ecg知览论文网